丙承租了甲、乙共有的房屋,因未付租金被甲、乙起诉。一审法院判决丙支付甲、乙租金及利息共计10000元,分五个月履行,每月给付2000元。 甲、乙和丙均不服该判决,提出上诉:乙请求改判丙一次性支付所欠的租金10000元。甲请求法院判决解除与丙之间租赁关系。丙

admin2021-05-31  19

问题 丙承租了甲、乙共有的房屋,因未付租金被甲、乙起诉。一审法院判决丙支付甲、乙租金及利息共计10000元,分五个月履行,每月给付2000元。
甲、乙和丙均不服该判决,提出上诉:乙请求改判丙一次性支付所欠的租金10000元。甲请求法院判决解除与丙之间租赁关系。丙认为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利息,甲、乙也没有要求给付利息,一审法院不应当判决自己给付利息,请求判决变更一审判决的相关内容。丙还提出,为修缮甲、乙的出租房自己花费了3000元,请求抵销部分租金。根据上述事实,请回答下列问题。
关于丙提出用房屋修缮款抵销租金的请求,二审法院正确的处理办法是:(2010年·卷三·100题)

选项 A、查明事实后直接判决
B、不予审理
C、经当事人同意进行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D、经当事人同意进行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告知丙另行起诉

答案D

解析 根据《民诉解释》第328条的规定,结合本题,本案为房屋租赁纠纷,甲乙起诉丙欠缴租金,丙提出用房屋修缮款抵销租金的请求,符合反诉的构成条件,故丙在二审中提出反诉,法院应当经当事人同意进行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告知丙另行起诉。因此,D选项正确,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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