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条件】 某用地周边环境及用地界线如图1—4—8(a)所示,用地内已建商住楼底层为商场,二层及以上为住宅,要求在用地界线内作多层住宅和多层商业建筑的最大可建范围,多层住宅建筑高度为21.0m,多层商业建筑高度为16.5m。 .规划要求:

admin2019-10-18  34

问题 【设计条件】
    某用地周边环境及用地界线如图1—4—8(a)所示,用地内已建商住楼底层为商场,二层及以上为住宅,要求在用地界线内作多层住宅和多层商业建筑的最大可建范围,多层住宅建筑高度为21.0m,多层商业建筑高度为16.5m。
    .规划要求:建筑退道路红线≥8m,退其他用地界线≥5m。
    .当地住宅建筑日照间距系数为1.2。
    .已建建筑和拟建建筑的耐火等级均为二级。
【任务要求】
.绘出多层商业建筑的最大可建范围(用表示),并标注相关尺寸。
.绘出多层住宅建筑的最大可建范围(用表示),并标注相关尺寸。
.根据作图,在下列单选题中选择一个对应答案。
【选择题】
1.多层商业建筑可建范围与用地东侧已建住宅的间距为:
A.6.0m    B.13.0m    C.14.0m    D.18.0m
2.商住楼AB段与多层住宅建筑可建范围的间距为:
A.6.0m    B.9.0m    C.11.0m D.14.0m
3.商住楼CB段与多层住宅建筑可建范围的间距为:
A.14.0m    B.18.0m    C.19.2m D.25.2m
4.多层商业建筑可建范围与多层住宅建筑可建范围的面积差约为:
A.2947m2  B.2975m2    C.3112m2   D.3185m2
【题目】

选项

答案【选择题答案】 1.B 2.C 3.C 4.B 【作图题参考答案】[*]

解析 1.确定建筑控制线
    根据题目退界要求,距离基地北侧、西侧用地红线各8m作辅助线,距离东侧、南侧用地红线各5m作辅助线。将辅助线连接起来,即为建筑控制线,如图1—4—8(b)所示。

    2.确定拟建多层商业建筑的最大可建范围
    根据题目条件,由于商住楼属于公共建筑,其高度为38m>24m,可以判定为高层建筑。
    (1)与已建高层商住楼的防火间距。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1995,2005年版)可知,拟建多层商业建筑与已建高层商住楼二层以上住宅部分之间的防火间距为9m,拟建多层商业建筑与已建高层商住楼底层商场部分之间的防火间距为6m。
    以6m、9m防火间距作为拟建多层商业建筑与已建高层商住楼之间的可建控制间距,距离高层商住楼底层商场的四周边缘线6m作辅助线,距离高层商住楼二层以上住宅的四周边缘线9m作辅助线,以距离商住楼相对较远的线作为最终可建控制线(注意:已建高层商住楼底层商场的西南、东南和东北转角处应绘制成以6m为半径的1/4圆弧线;已建高层商住楼二层以上住宅部分的西南、东南和东北转角处应绘制成以9m为半径的1/4圆弧线)。
如图1—4—8(c)所示。

    (2)与已建高层商住楼的日照间距。
    只需考虑拟建多层商业建筑对商住楼住宅部分的日照遮挡。
    高38m的高层商住楼的底层商场的高度为6.2m,含女儿墙高度1.2m,所以底层商场的实际高度为6.2m一1.2m=5.0m。根据当地住宅建筑日照间距系数计算可知:
    D(拟建多层商业建筑与已建高层商住楼住宅部分的日照间距)=H×L=(16.5—5)m×1.2=13.8m
    由于已建商住楼底层商场与拟建多层商业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为6m,所以商住楼住宅部分与拟建多层商业建筑的间距为14m,日照间距13.8m<14m,因此应以14m作为拟建多层商业建筑与已建高层商住楼之间的可建控制间距。
    (3)与已建住宅楼的防火间距。
    用地南侧已建住宅楼的层数分别为10层和15层,可判定为高层建筑。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1995,2005年版)可知,拟建多层商业建筑与已建高层住宅楼之间的防火间距为9m。防火间距9m小于建筑控制线与高层住宅楼之间的间距15m,因此以15m作为拟建多层商业建筑与已建高层住宅楼之间的可建控制间距。
    用地东侧住宅楼层数均为5层,小于10层,可判定为多层建筑,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可知,拟建多层商业建筑与东侧已建住宅楼之间的防火间距为6m,小于建筑控制线与住宅楼之间的间距13m,因此应以13m作为可建控制间距。
综上,将所有辅助线连接起来,即为拟建多层商业建筑的最大可建范围,如图1—4—8(d)所示。注意:在已建商住楼的东北角和西南角,可建范围线是半径分别为6m和9m的两个圆弧连接而成的,如图1—4—8(e)所示。

    3.确定拟建多层住宅建筑的最大可建范围
    (1)与已建高层商住楼的防火间距同拟建多层商业建筑。
    (2)与已建高层商住楼的日照间距。
    根据当地日照间距系数计算可知:
    D1(拟建高21m的多层住宅与高38m已建高层商住楼二层以上住宅部分之间的间距)=H×L=(21 m一5.0m)×1.2=19.2m
    距离高层商住楼住宅部分南侧外墙19.2m作辅助线。由于已建商住楼底层商场与拟建多层住宅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为6 m,所以商住楼住宅部分与拟建多层住宅建筑的间距为14m,日照间距19.2m>14m,因此应以19.2m作为拟建多层住宅与已建高层商住楼之间的可建控制间距。
(3)与南侧已建高层住宅楼的防火间距。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1995,2005年版)可知,拟建多层住宅与已建高层住宅楼之间的防火间距为9m。
    (4)与南侧已建高层住宅楼的日照间距。
    根据当地日照间距系数计算可知:
    D2(拟建高21m的多层住宅与高30m已建高层住宅楼之间的间距)=H×L=30m×1.2=36m
    D3(拟建高21m的多层住宅与高45m已建高层住宅楼之间的间距)=H×L=45m×1.2=54m
    分别距离高30m、45m的高层办公楼北侧外墙36m、54m作辅助线。因为日照间距36m、54m大于防火间距9m,因此应以36m、54m日照间距作为拟建多层住宅与已建高层住宅楼之间的可建控制间距。
    (5)与东侧已建多层住宅楼的防火间距同拟建多层商业建筑。
综上,将所有辅助线连接起来,即为拟建多层住宅的最大可建范围,如图1—4—8(f)所示。注意:在已建商住楼的东北角和西南角,可建范围线是半径分别为6m和9m的两个圆弧连接而成的。

    4.两者皆可建范围用斜线叠加表示,检查可建范围是否闭合。标注相关尺寸,如图1—4—8(h)所示。
    5.计算可建多层住宅范围与可建多层商场范围之间的面积差
    两者的面积差为没有斜线叠加的范围,如图1—4—8(g)所示。
    S=S1+S2+S3
    =55m×21 m+42m×39m+35m×(19.2一14)m=2975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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