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案,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认为其所委托的辩护人不但不为其辩护,反而替被害人说话,于是当庭提出拒绝该辩护人继续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那么,合议庭应当如何处理?

admin2009-03-10  33

问题 某案,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认为其所委托的辩护人不但不为其辩护,反而替被害人说话,于是当庭提出拒绝该辩护人继续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那么,合议庭应当如何处理?

选项 A、作出中止审理的决定
B、作出终止审理的决定
C、作出延期审理的决定
D、当庭驳回被告人的要求

答案C

解析 根据《刑诉解释》第165条的规定,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的,应当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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