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下列关于犯罪中止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2009年基础课单选第13题)
下列关于犯罪中止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2009年基础课单选第13题)
admin
2018-07-30
33
问题
下列关于犯罪中止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2009年基础课单选第13题)
选项
A、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预备犯罪过程中
B、犯罪中止只能发生在着手实行犯罪以后
C、犯罪中止只能发生在犯罪行为实行终了以前
D、出现了损害结果就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答案
A
解析
犯罪中止,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犯罪中止既可能发生于犯罪预备阶段,也可能发生于犯罪实行阶段。A项正确,B项错误。实行阶段的中止,可细分为未实行终了的中止和实行终了的中止,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犯罪行为实行终了、犯罪结果出现之前,C项错误。D项错误,因为损害结果不等于犯罪结果,行为人的中止行为避免了犯罪结果的发生,但可能有犯罪结果以外的损害结果发生,此时依然成立犯罪中止。比如故意杀人,杀人行为完成,被害人重伤,行为人出于怜悯,将被害人送到医院将其救活,此时行为人成立故意杀人罪的中止,但也有损害结果——被害人重伤。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G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刑法》第363条第1款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甲因与丙有矛盾,故邀乙相助打丙。到丙家后,乙冲过去给丙一拳,致丙口鼻流血;甲随即刺丙一刀,造成丙重伤。关于本案正确的说法是()。
甲为投身恐怖主义活动而参加了某国际恐怖主义组织,法院认定甲构成参加恐怖组织罪。甲的行为属于()。
行为人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者运输的,()。
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郝某为泄私愤报复单位领导,将本单位仓库浇上汽油点燃后,逃离现场。适逢消防队路过,将火扑灭。郝某的行为属于()。
关于受贿罪的判断,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下列选项所列情形,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是()。
下列犯罪中,法律明文规定“明知”是()的构成要件。
随机试题
1936年10月,红二、红四方面军先后同红一方面军在甘肃会宁、静宁将台堡(今属宁夏回族自治区)会师。至此,三大主力红军的长征胜利结束。红军的长征()
闭锁综合征见于
患者,男性,50岁,拔除下颌第一磨牙后,新鲜血液充盈牙槽窝,但不能淹没牙根间隔,正确的处理是
“理万金分文不沾”体现的会计职业道德是()。
1年以内(含)的个人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________;1年以上的个人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与原贷款期限相加,不得超过________。()
下列或有事项的表述,正确的是()。
儿童生病,导游人员不宜建议家长给孩子服某种药,更不能提供药品给儿童服用。()
厌恶疗法常用的厌恶刺激包括()。
李明和周强关于喝酒有以下对话:李明:“我认为,你不该总劝我戒酒。”周强:“何以见得?”李明:“至少我没总劝你戒酒啊!”李明的回答中所隐含的前提是:()。
ThecurrentFrenchbestsellerlistsarewonderfullyeclectic.In(1)_____,thereiseverything(2)_____blockbusterthrillersto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