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2015年)2013年7月18日,孙某到甲公司应聘,双方口头约定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1个月。8月1日孙某到甲公司上班,8月20日领取当月工资。2014年11月孙某因工受伤后,得知公司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遂要求甲公司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甲公司对孙某工伤没有
(2015年)2013年7月18日,孙某到甲公司应聘,双方口头约定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1个月。8月1日孙某到甲公司上班,8月20日领取当月工资。2014年11月孙某因工受伤后,得知公司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遂要求甲公司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甲公司对孙某工伤没有
admin
2018-06-08
37
问题
(2015年)2013年7月18日,孙某到甲公司应聘,双方口头约定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1个月。8月1日孙某到甲公司上班,8月20日领取当月工资。2014年11月孙某因工受伤后,得知公司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遂要求甲公司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甲公司对孙某工伤没有异议,但以双方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支付。双方遂发生争议。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关于孙某因工受伤的法律后果,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因甲公司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孙某无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B、因双方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孙某无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C、孙某有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由甲公司向其支付一部分,剩余部分由孙某自行承担
D、孙某有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由甲公司支付
答案
D
解析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追偿。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Fpo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初级经济法基础题库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类
0
初级经济法基础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2012年9月,甲与佳艺数码相机销售公司签订合同,担任该公司的经理,双方签订的协议中约定甲在同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3年内不得自己开业销售数码相机。关于该项约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老王已经从事工作12年,2011年4月1日老王加盟A公司,与公司签订3年期劳动合同,2013年8月1日因病无法从事工作,开始病休。则老王可以享受的医疗期为()个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是()。
1998年6月.张某大学毕业到甲公司工作;2001年8月,张某从甲公司辞职到乙公司工作;2006年3月,张某从乙公司辞职自行去美国深造;2009年3月,张某回国到丙公司工作;2012年7月,张某在丙公司因患病需要进行医疗时,可以享受的医疗期是()个
根据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提前一定期限通知用人单位。提前通知的天数是()日。
A公司与张某签订了1年期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个月。
2013年8月15日,甲市海关部门认为本市乙公司进口货物的手续不齐全,遂将乙公司进口的一批货物扣押,乙公司认为自己的手续没有问题,所以对此行为不服。2013年9月20日,乙向甲市人民政府书面提出了行政复议的申请,但是直到10月25日也没有收到行政复议的决定
甲公司职工人数为120人,全体职工均于2010年3月1日签订了1年期的劳动合同。从2010年9月起,由于市场发生变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甲公司开始拖欠职工工资。2011年1月,甲公司濒临破产,被法院裁定进行重整。甲公司决定裁减部分职工,裁减人数初步确定
甲公司职工人数为120人,全体职工均于2010年3月1日签订了1年期的劳动合同。从2010年9月起,由于市场发生变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甲公司开始拖欠职工工资。2011年1月,甲公司濒临破产,被法院裁定进行重整。甲公司决定裁减部分职工,裁减人数初步确定
下列行为中,属于营业税兼营行为的事项是()。
随机试题
胸外伤后,出现胸壁软化,是因为
善清三焦之火,尤善清心,治疗热病烦闷之要药为
目前我国的间接融资机构以银行为主体,包括()等商业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开发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
按CIF/CIP贸易术语成交,尽管价格中包括至指定目的港/目的地的运费和保险费,但卖方不承担货物必然到达目的港/目的地的责任。()
长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公司”)2015年年度发生与股权投资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如下:(1)2015年2月3日,长城公司以银行存款按12.4元/股的价格购入黄山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票10万股(其中含有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0.4元/股)
反诉的特征不包括()。
以下心理学家及其理论匹配不正确的一项是()
设f(x)是连续函数,F(x)是f(x)的原函数,则
ThesuccessofAugustusowedmuchtothecharacterofRomantheorizingaboutthestate.TheRomansdidnotproduceambitiousblu
Whenwilltheymee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