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双方在6月1日签订某涂料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买方于6月15日先付20%的预付款.6月20日卖方将货物送至买方所在地,买方同时给付剩余货款。6月20卖方发生火灾,烧毁涂料仓库.6月18日卖方要求买买方履行给付预付款的义务, 买方拒绝履行,这是买方的( )

admin2021-05-27  28

问题 买卖双方在6月1日签订某涂料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买方于6月15日先付20%的预付款.6月20日卖方将货物送至买方所在地,买方同时给付剩余货款。6月20卖方发生火灾,烧毁涂料仓库.6月18日卖方要求买买方履行给付预付款的义务, 买方拒绝履行,这是买方的(  )。

选项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先履行抗辩权
C、不安履行抗辩权
D、违约行为

答案C

解析 不安抗辩权,为先履行一方的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能或可能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或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本案中,卖方发生火灾烧毁涂料仓库,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买方可以行使不安履行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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