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案情:副县长赵某带队前来开展拆迁、评估工作的验收。李某给赵某的父亲(原县民政局局长,已退休)送去1万元现金,请其帮忙说话。赵某得知父亲收钱后答应关照李某,令人将邻近山坡的树苗都算到李某名下。(2012/四/2部分) [问题]对赵某父亲收受1万元一节
案情:副县长赵某带队前来开展拆迁、评估工作的验收。李某给赵某的父亲(原县民政局局长,已退休)送去1万元现金,请其帮忙说话。赵某得知父亲收钱后答应关照李某,令人将邻近山坡的树苗都算到李某名下。(2012/四/2部分) [问题]对赵某父亲收受1万元一节
admin
2014-12-04
30
问题
案情:副县长赵某带队前来开展拆迁、评估工作的验收。李某给赵某的父亲(原县民政局局长,已退休)送去1万元现金,请其帮忙说话。赵某得知父亲收钱后答应关照李某,令人将邻近山坡的树苗都算到李某名下。(2012/四/2部分)
[问题]对赵某父亲收受1万元一节,对赵某父亲及赵某应如何定罪?为什么?
本案哪个(些)法院有管辖权?为什么?
选项
答案
B县和D县法院有管辖权。当事人双方约定了两个法院,管辖协议无效。本案为合同纠纷,属特殊地域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的履行地管辖。
解析
解题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民诉意见》第24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或者选择《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中的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确定管辖。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D5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就汽车制造厂来说,如果生产轿车、卡车和大客车三类产品,而每一类产品又分别有三种、四种、五种型号,那么这个厂的产品宽度与深度分别为()。
按中央银行承担的任务来划分,中央银行的职能可分为()。
按照工商谈判的内容不同,可将谈判分为()。
K快餐公司自1987年进入中国市场以来,通过全国性的各种布局措施,至今在国内已开设有1000多家单店,基本覆盖到了中国的所有二级城市。K公司的消费群主要是年青一代,大致可分为三类:儿童、学生、都市上班族。K公司的产品有鸡肉卷、香辣鸡翅、新秀鸡腿堡、炸薯
某公司自身主要从事产品的研究和开发工作.然后通过自己控股的一家公司进行产品的生产,通过自己参股的另一家公司进行产品的营销和服务。该公司属于()。
企业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性组织,既具有社会组织共有的一般社会属性,又具有其他社会组织所没有的特性。下列关于企业组织特性表述正确的是()。
采用信用证支付方式,给进出口双方以及银行都带来一定的好处,以下属于对进出口商双方的作用的是:()。
(2009年单项选择第21题)企业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中,反映企业经营成果的报表是()。
(2011年多项选择第63题)对外贸易政策的内容一般包括()。
随机试题
辨别寒热的真假时,应以下列哪些项目作为诊断依据()(1996年第131题)
来自静脉系统的血栓栓子常可引起
A.左心室B.左心房C.右心房D.右心室E.肺动脉动脉导管未闭首先影响
松动牙固定适用于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布期限一般为6个月到3年,但针对具体情况有不同的规定。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下列内容在规范性文件中均应包括的是()。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恰当的一项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有以下程序main(){chara=’H’;a=(a>=’A’&&a<=’Z’)?(a+32):a;printf("%c\n",a);}程序运行后的输出结果是
Whatprimarilyliesbehindpleabargainisthepushbybothprosecutorsandjudgestodisposeofcases.Withtherelentlessupsu
A、Itcanhelppeoplebuildupconfidence.B、Itcanimprovemutualunderstanding.C、Itcaneliminategamblinganddrinking.D、I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