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公司与常某的劳动合同于2月1日届满,此前双方签订了服务期协议,服务期于12月1日届满。5月,由于常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于服务期及违约金,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某公司与常某的劳动合同于2月1日届满,此前双方签订了服务期协议,服务期于12月1日届满。5月,由于常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于服务期及违约金,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dmin
2021-10-20
35
问题
某公司与常某的劳动合同于2月1日届满,此前双方签订了服务期协议,服务期于12月1日届满。5月,由于常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于服务期及违约金,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因签订了服务期协议,原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续至12月1日
B、服务期内劳动者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C、由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非常某不愿意为公司继续服务,所以常某无须支付违约金
D、由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常某原因所致,常某仍需支付服务期未满的违约金
答案
A,D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AN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王某以借款纠纷为由起诉吴某。经审理,法院认为该借款关系不存在,王某交付吴某的款项为应支付的货款,王某与吴某之间存在买卖关系而非借用关系。法院向王某作出说明,但王某坚持己见,不予变更诉讼请求和理由。法院遂作出裁定,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
北京A区的甲公司与上海B区的乙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A区人民法院判决乙公司向甲公司赔偿损失10万元。判决生效后,乙公司未自动履行,甲公司遂向A区法院申请执行。A区法院立案后委托乙公司所在地的B区人民法院代为执行。B区法院接到委托执行书后,发现乙公司早已资
朴某系知名美容专家。某医院未经朴某同意,将其作为医院美容专家在医院网站上使用了朴某照片和简介,且将朴某名字和简介错误地安在了其他专家的照片旁。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卷三2009年真题试卷第24题题)
吴某被王某打伤后诉至法院,王某败诉。一审判决书送达王某时,其当即向送达人郑某表示上诉,但因其不识字,未提交上诉状。关于王某行为的法律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卷三—40,单)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关于此规定在合伙法原理上的称谓,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某杂志社的期刊名称设计新颖,具有独特的含义,并且产生了广泛而良好的社会声誉,特咨询某律师其名称可以获得哪些法律保护。就该问题,该律师的下列哪种回答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利益?
大学生甲在寝室复习功课,隔壁寝室的学生乙、丙到甲寝室强烈要求甲打开电视观看足球比赛,甲只好照办。由于质量问题,电视机突然爆炸,甲乙丙三人均受重伤。关于三人遭受的损害,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第21题)
甲诉乙人身损害赔偿一案,一审法院根据甲的申请,冻结了乙的银行账户,并由李法官独任审理。后甲胜诉,乙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事实不清,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关于重审,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4年试卷三第47题)
个体经营户王小小从事理发服务业,使用“一剪没"作为未注册商标长期使用,享有较高声誉。王小小通过签订书面合同许可其同一城区的表妹张薇薇使用“一剪没”商标从事理发业务。后张薇薇以自己的名义申请“一剪没”商标使用于理发业务并获得注册。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
依据《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原则上不得解除合同。下列哪些情形下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
随机试题
A、He’llgotoseeMr.Whiteat10:30tomorrow.B、He’dliketomakeanearlierappointment.C、He’dliketocanceltheappointment
芍药在小建中汤中的作用是
关于动物心电图A-B导联的电极放置部位的描述,正确的是()。
不安抗辩权应该由()行使。
下列选项中,()是设备监理机构建立的程序。
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9个月,合同总价为840万元。项目监理机构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如图所示(时间单位:月),各项工作均按照最早时间安排且匀速施工,施工单位的部分报价如下表所示。施工合同中
利润表项目的“本期数”金额,填制依据是()。
附近有一家汽修厂(原企业有营业执照,属小型微利企业)准备对外承包租赁,每年租赁费100000元。汪鸿准备以太太陈芳的名义承包租赁下来,承租期定为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陈芳不从汽修厂领工资。汽修厂预计每年实现会计利润240000元。
只有种粮成本低、粮食价格高农民种粮的积极性才能高。只有农民种粮的积极性高了国家的粮食产量才能高。除非国家的粮食产量高,否则酿酒业就不能选购足够的优质粮食。酿酒业只要能选购足够的优质粮食就能酿出品质高的酒水。由此下列推断正确的是()。
(2017年江西)关于利息,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