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人员中,可暂予监外执行的是( )。

admin2016-11-01  24

问题 下列人员中,可暂予监外执行的是(    )。

选项 A、张某被判处拘役,声称女儿正在读小学,需要其接送
B、王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在狱中多次自杀未遂,致使生活不能自理
C、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服刑过程中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
D、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声称其丈夫在外地工作,老母病重,儿子年幼,需要其照顾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诉讼法。新《刑事诉讼法》第254条(原《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所以选择C选项。暂予监外执行只有两种情形,A、D两项不正确,该条第3款规定:“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B项属于“自伤自残”且是无期徒刑,不得保外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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