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不清洁提单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关于不清洁提单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dmin
2014-11-25
23
问题
关于不清洁提单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选项
A、不清洁提单指的是提单表面有污渍的提单
B、不清洁提单指交付的货物已经损坏
C、在明知货物已经损坏的情况下,以保函换取清洁提单,构成了对收货人的欺诈
D、信用证下的付款银行应当接受不清洁提单
答案
A,B,D
解析
不清洁提单表示承运人在提单上对货物的包装、外表等情况作出的批注,或表示对货物无法核对,并不必然表示货物实际已经损坏,所以AB项是错误的。由于不清洁提单含有不确定性等因素,收货人为保护其利益,一般指示信用证项下的银行不收取不清洁提单。托运人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常向承运人提供保函,要求承运人签发清洁提单,而对承运人可能依据清洁提单项下的责任承担赔偿责任。承运人在明知货物确已经损坏的情况下签发清洁提单,构成了欺诈,所以C项正确,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1L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对刑法关于撤销假释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理解是错误的?()
在下述四个选项中,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
下列关于某省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对非赔偿性的上诉案件,根据不同情况,可以采用下列哪些办法予以处理?()
关于死刑,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卫某因贪污问题正在被所在单位审查。卫某为掩盖其贪污罪行,在单位财务处实施放火行为。案发后,其妻于某发现丈夫卫某举止异常,便追问卫某发生了何事,卫某将放火和贪污的犯罪事实说出。于某要求卫某去自首。卫某以自杀相威胁拒绝。于某便不再劝说,也未主动告发。案件侦破后
一艘悬挂我国国旗的客船停泊在英国某港口时,轮船上的一名美国乘客甲遭到岸上的英国公民乙枪击身亡,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关于劳动的表述中,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秦某租住江某房屋,后伪造江某的身份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将房屋卖给不知情的吴某。房屋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时未发现材料有假,便向吴某发放了房屋所有权证。江某发现房屋被卖时秦某己去向不明。江某以登记错误为由,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登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
随机试题
某男,49岁,患风湿性心瓣膜病,因发生感染,心功能三级而入院。给子抗感染和抗心衰治疗,今日出现乏力,腹胀,心悸心电图出现U波增高赵先生出院后,预防链球菌感染的措施是()
血管瘤按照组织学分类有哪几种(请从以下5个备选答案中选出4个正确选项)
类风湿关节炎最终引起关节强直的原因是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可以指定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作为( )。
以下税种中,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人不征收的是( )。
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一定比例的,如果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可以申请免于提出豁免申请直接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这里所说的一定比例是指()。
承认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主体选择性说明()。
【《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南京大学2013年中国近现代史真题
下列各句中,句意明确、没有歧义的一句是;
B分析空格所在句的句子结构可知,本句句子成分完整,而空格又位于主语和谓语之间,因此,空格处应填入一个副词修饰sent。结合上文可知,教授给一些陌生人寄了圣诞节贺卡。在收到教授的贺卡之后,这些陌生人又给教授回寄了贺卡。收到贺卡,回寄贺卡,这应当是一个自然而然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