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后,认为原判决认定的事实没有错误,但是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则法院应如何处理本案?( )

admin2009-05-12  22

问题 某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后,认为原判决认定的事实没有错误,但是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则法院应如何处理本案?(   )

选项 A、应当用裁定改判
B、应当撤销原判,用判决予以改判
C、应当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D、可以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答案B

解析 《刑诉解释》第312条规定,再审案件经过重新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诉或者抗诉。(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认为必须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的,直接改判后,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3)应当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案件,原判决、裁定没有分别定罪量刑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重新定罪量刑,并决定执行的刑罚。(4)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经再审仍无法查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原审被告人有罪的,应当参照本解释第176条第(4)项规定,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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