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屋登记簿上所有权人为甲,但乙认为该房屋应当归己所有,遂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争议房屋归乙所有,但裁决书生效后甲、乙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一月后,乙将该房屋抵押给丙银行,签订了书面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

admin2022-09-19  30

问题 某房屋登记簿上所有权人为甲,但乙认为该房屋应当归己所有,遂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争议房屋归乙所有,但裁决书生效后甲、乙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一月后,乙将该房屋抵押给丙银行,签订了书面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0年法考真题]

选项 A、房屋应归甲所有
B、房屋应归乙所有
C、抵押合同有效
D、抵押权未成立

答案B,C,D

解析 AB两项,《民法典》第229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因此房屋的所有权是归乙所有。CD两项,《民法典》第402条规定,以本法第395条第1款第1项至第3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5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本题中,乙、丙间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未成立。抵押权是否成立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故乙与丙银行的抵押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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