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未在我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2019年发生的与我国境内有关的部分业务如下: (1)1月20日,向我国境内乙公司投资2 000万元,持有乙公司10%的股权。 (2)3月15日,委托我国境内丙公司,为其一项境外工程项目提供工程

admin2022-04-13  26

问题 甲公司为未在我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2019年发生的与我国境内有关的部分业务如下:
    (1)1月20日,向我国境内乙公司投资2 000万元,持有乙公司10%的股权。
    (2)3月15日,委托我国境内丙公司,为其一项境外工程项目提供工程监理服务,合同注明价款为人民币80万元。
    (3)6月20日,为乙公司的一笔借贷资金提供担保服务,该笔借贷资金占乙公司全部借贷资金的20%,取得不含增值税担保费收入20万元(该笔借贷资金来自非金融机构)。
    (4)12月30日,乙公司按持股比例向甲公司分派股息1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假设1美元折合人民币7元,甲公司在中国境内无常设机构,不考虑税收协定因素)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计算业务(4)中乙公司应代扣代缴的预提所得税

选项

答案应代扣代缴的所得税=10×10%=1(万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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