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2016年发生亏损400万元,2017年实现税前会计利润为1 000万元,其中包括国债利息收入40万元,税收滞纳金60万元,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5%。不考虑其他因素,则该企业2017年的应交所得税为( )万元。

admin2020-04-07  32

问题 某企业2016年发生亏损400万元,2017年实现税前会计利润为1 000万元,其中包括国债利息收入40万元,税收滞纳金60万元,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5%。不考虑其他因素,则该企业2017年的应交所得税为(  )万元。

选项 A、112
B、130
C、155
D、140

答案C

解析 五年之内的亏损,可以用税前利润弥补,应纳税调减:国债利息收入40万元,应纳税调减;税收滞纳金60万元,应纳税调增。所以,2017年的应交所得税=(1 000—400—40+60)×25%=1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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