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某环保公益组织以一企业造成环境污染为由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后因诉讼需要,向县环保局申请公开该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排污许可汪信息。环保局以该组织无申请资格和该企业在该县有若干个基地,申请内容不明确为由拒绝公开。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dmin2020-11-19  32

问题 (2015年)某环保公益组织以一企业造成环境污染为由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后因诉讼需要,向县环保局申请公开该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排污许可汪信息。环保局以该组织无申请资格和该企业在该县有若干个基地,申请内容不明确为由拒绝公开。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该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出示其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B、该组织的申请符合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要求,环保局认为其无申请资格不成立
C、对该组织的申请内容是否明确,环保局的认定和处理是正确的
D、该组织所申请信息属于依法不应当公开的信息

答案B

解析 A选项不当选。2019年修订生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9条第2款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可见依据修订后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时应当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这与之前的规定不一致。不过,本题中的申请人是环保公益组织,所以申请时提供的应该是该组织的身份证明,而非组织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B选项当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7条规定:“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含本条例第10条第2款规定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可见依据2019年修订的《条例》,申请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已经不需要受到“三需要”的限制,无论其申请的信息是否符合自身“三需要”的范畴,环保公益组织应该具有申请人资格。   
C选项不当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0条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行政机关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见即使环保局认为申请的内容不明确,也不能拒绝公开,而应该进行指导和释明,要求环保公益组织补充相应的申请信息。   
D选项不当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除本条例第14条、第15条、第16条规定的政府信息外,政府信息应当公开。”第14条规定:“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第15条规定:“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得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第16条规定:“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本题中申请公开的信息是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排污许可证信息,这些信息不涉及上述政府信息公开的例外情形,因此属于应当公开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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