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下列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组织机构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14年)
下列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组织机构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14年)
admin
2019-06-19
28
问题
下列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组织机构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14年)
选项
A、经理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聘任
B、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C、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
D、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
答案
C
解析
(1)选项A:国有独资公司的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2)选项B: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3)选项D: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tWo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中级经济法题库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类
0
中级经济法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合伙企业财产的是()。
居民企业甲公司主要从事日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2014年有关涉税事项如下:(1)为了推广新型洗涤剂,公司推出了“买一赠一”的促销活动,凡购买一件售价40元(不含税)新型洗涤剂的,附赠一瓶原价10元(不含税)的洗洁精。公司按照每件40元确认了新型洗涤剂的销售
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需要对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资产评估的是()。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货开出支票支付货款,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汇票到期日前,持票人不可以行使追索权的情形是()。
根据规定,诉讼时效届满不消灭实体权利。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的户籍地在甲市,经常居住地是乙市,2013年2月,A与B在丙市签订了买卖合同,合同中未约定纠纷管辖法院,后因B未将货物如约在乙市交付给A而发生纠纷,A欲起诉B,此时B已因诈骗被监禁于丁市监狱。下列对合同纠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代理人滥用代理权给被代理人及他人造成损害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关于预算,决算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下列规范性文件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随机试题
实现“互联网+”绿色生态的措施有()
某新建项目,建设期2年,第一年贷款600万元,第二年贷款400万元。贷款在年度内均衡发放。根据贷款协定:年利率为12%,按季度计息,贷款本息均在项目投产后偿还,则该项目建设期的贷款利息是()万元。
企业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从收入总额中扣除的有()。
个人住房贷款中,在所抵押的住房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件并办妥抵押登记后,根据合同约定,抵押加阶段性保证人需继续履行保证责任。()
假如上级向你交代了一个任务,你知道这个任务很重要,必须认真对待,于是把全部的注意集中起来去完成,这时你处于()。
下列关于行政强制代履行,说法正确的有()。
秋审是清朝的一种审判制度,从明朝发展而来。明朝的朝审制度被清朝继承后,又有了发展变化。清朝将朝审发展为两种,即朝审和秋审,但这两种审判方式形式基本相同,只是审判的对象有区别。秋审的对象是复审各省上报的被处以死刑的囚犯,而朝审则是复审刑部在押的死刑犯。审判官
Threehundredyearsagonewstravelledbywordofmouthorletter,andcirculatedintavernsandcoffeehousesintheformofpa
A、ifB、becauseC、sothatD、beforeC本文中此处表达的意思是:你得学会训练思维,这样,学习就成了一件乐事……。在四个选项中sothat引导结果从句,与上下文的意义相符。if,because,before都不正确。因此本题答案
DevelopHealthyEatingHabitsinYourChildrenA)Whatdoyouthinkyourchildrenareservedatschool?Thechildrenwerese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