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下列行为构成包庇罪的有
下列行为构成包庇罪的有
admin
2016-04-15
43
问题
下列行为构成包庇罪的有
选项
A、甲帮助强奸罪犯毁灭证据
B、乙(乘车人)在交通肇事后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
C、丙明知实施杀人、放火犯罪行为是恐怖组织所为,而作假证明予以包庇
D、丁系歌舞厅老板,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违法行为时为违法者通风报信,情节严重
答案
C,D
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八章第二节中的包庇罪。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蔽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根据《刑法》第307条第2款的规定,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A项中甲的行为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而非包庇罪。A选项错误。根据《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第2款的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B项中的乙构成交通肇事罪,而非包庇罪。B选项错误。C选项中丙明知实施杀人、放火犯罪行为是恐怖组织所为,而作假证明包庇犯罪人,构成包庇罪。C选项正确。《刑法》第362条规定,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据此,D选项中丁的行为构成包庇罪。故本题选C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sa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这在刑法理论上称为()。
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的,使用人在下列何种情况下,构成挪用公款的共犯?()
某甲与某乙有仇,遂寻机报复。一天,某甲得知某乙一人在家,便携匕首向乙家走去,途中突然腹痛,只得返回家中。某甲的行为属于()。
甲与乙约定,如甲的女儿考上外地大学,甲将房子租与乙。对这一民事法律行为表述正确的是()。
权利人为保护自己的权利,在情势紧迫而又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助的情况下,对他人的财产或者自由施加扣押、拘束或其他相应措施的行为称为()。
下列人员中,不能构成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的是()。
我国《刑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这一规定体现了我国在空间效力问题上采取了()。
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2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田某死后留下五问房屋、一批字画以及数十万存款的遗产。田某生三子一女,长子早已病故,留下一子一女。就在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办理完丧事协商如何处理遗产时,小儿子因交通事故身亡,其女儿刚满周岁。田某的上述亲属中哪些人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他的遗产?()
越南籍80后女性黄某伙同越南籍以及中国广东、广西籍24人组成实施收购、运输、贩卖儿童的犯罪团伙,形成一条从越南向我国境内拐卖儿童的通道。我国司法机关有权对黄某进行审判的依据是()
随机试题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境外企业应当按照法定程序报中央企业核准的有()。
西方美学史上最早涉及崇高内容的理论家是【】
磁共振现象是谁发现的
A.归肺经B.归肝经C.归脾经D.归心经E.归肾经朱砂能治疗心悸失眠,具有重镇安神之功,其归经是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水利水电工程等别划分依据是()。
某典当行某月取得死当物品销售收入12万元,抵押贷款利息及保管费收入25万元。该典当行当月应纳营业税为()万元。
治安警察是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的人民警察。()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A.afractionofaninchB.thecreationofnewentitiesC.thesameamountofmassD.thetiniestparticleE.anexplosionofh
From:SoniaMeyers(s.meyers@quickmail.com)To:Soo-jinLee(soo2974@quickmail.com)Subject:YourresumeDate:December3,10:04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