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陛论证阶段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 )。

admin2012-06-10  28

问题 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陛论证阶段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          )。

选项 A、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B、职业病统计报告
C、职业病调查报告
D、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答案D

解析 《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者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工作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影响作出评价,确定危害类别和职业病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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