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甲将机动船舶出卖给乙,虽然已经交付,但未过户到乙的名下,甲又将该船舶卖给善意的丙,并且办理了过户手续。甲又将其一套房屋卖给丁某,双方签订了合同,丁某支付了房款后,人住房屋后,甲某又将房屋签合同卖给了戊某,并且办理了物权转让登记。

admin2013-06-09  37

问题 案情:甲将机动船舶出卖给乙,虽然已经交付,但未过户到乙的名下,甲又将该船舶卖给善意的丙,并且办理了过户手续。甲又将其一套房屋卖给丁某,双方签订了合同,丁某支付了房款后,人住房屋后,甲某又将房屋签合同卖给了戊某,并且办理了物权转让登记。

选项

答案《物权法》第23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24条规定,船舶、飞行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据此,特殊动产仅仅交付,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的。因而丙取得了所有权,乙不能取得所有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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