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市S县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关于有关部门采取的措施,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卷一65题)

admin2018-03-30  25

问题 D市S县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关于有关部门采取的措施,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卷一65题)

选项 A、接收病人的S县医院立即向S县卫生局报告
B、接到报告的S县卫生局及时向S县政府和D市卫生局报告
C、S县卫生局立即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指挥部
D、S县卫生局在必要时可直接向卫生部报告事故及其处理信息

答案A

解析 A正确。《食品安全法》第103条第1款规定,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事故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因此,接收病人的S县医院应立即向S县卫生局报告的说法是正确的。
B错误。第103条第2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监督、农业行政等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事故举报,应当立即向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因此,接到报告的S县卫生局应及时向S县食药监局通报。
C错误。第105条第2款规定,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需要启动应急预案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立即成立事故处置指挥机构,启动应急预案,依照前款和应急预案的规定进行处置。因此本题应由S县政府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指挥部。
D错误。第119条第1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质量监督、农业行政部门获知本法规定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应当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由上级主管部门立即报告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必要时,可以直接向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因此,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必要时可以直接向国务院食药监局报告。
备注:由于2015年我国《食品安全法》修订,食品安全职责由原来只由卫生部门负责,改为卫生局和食药监局分工负责,卫生局负责制定食品安全标准,食药监局负责公布信息等,考生须加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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