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取得的要件。[南京大学2015年;武大2014年研]

admin2022-09-19  22

问题 善意取得的要件。[南京大学2015年;武大2014年研]

选项

答案①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无权处分是指没有处分权而处分他人的财产,即权利人无处分权而从事了法律上的处分行为。 ②受让人取得财产时出于善意。善意,是指受让人不知或不应知道让与人转让财产时为无权处分,且无重大过失。如果受让人为恶意,则无法成立善意取得。 ③以合理的价格有偿转让。根据《民法典》第311条规定,只有财产以合理的价格转让,才可能构成善意取得,即善意取得仅适用于有偿交易,受让人受让标的物时必须支付了合理的对价。合理,即根据市场价格判断,受让人所支付的价款与标的物的价值相当。 ④必须实际支付对价。仅达成协议不构成善意取得。这样的规定有利于明确善意取得的构成,打击无权处分人和受让人之间的恶意串通,保护真正权利人。 ⑤完成了法定的公示方法。依据《民法典》第311条规定,构成善意取得需要“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即善意取得必须以公示的完成为要件。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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