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机关和机构的设立,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admin2016-01-06  21

问题 关于行政机关和机构的设立,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选项 A、经市公安局批准,县公安局可以设立派出所
B、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省人民政府可以设立行政公署
C、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D、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县人民政府可以设立区公所
E、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可以设立直属机构

答案A,B,D,E

解析 派出所是公安局的派出机构,它的设立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职能工作部门依法设立,无需上级公安局批准,因此,A项说法错误。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68条规定,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若干派出机关。B项认为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省人民政府可以设立行政公署,是错误的,要经国务院的批准,因此,B项说法错误。
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D项认为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县人民政府可以设立区公所是错误的,要经过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因此,D项说法错误。
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因此,C项说法正确。
《国务院组织法》第11条规定,国务院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精简的原则,设立若干直属机构主管各项专门业务,设立若干办事机构协助总理办理专门事项。每个机构设负责人二至五人。因此,国务院不需经其他机关批准即可设立直属机构,因此,E项认为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可以设立直属机构的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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