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在仓库区放火,起火后即离开,值班人员及时发现组织人员扑灭,未造成严重损失。甲的行为属于( )
甲在仓库区放火,起火后即离开,值班人员及时发现组织人员扑灭,未造成严重损失。甲的行为属于( )
admin
2017-09-19
30
问题
甲在仓库区放火,起火后即离开,值班人员及时发现组织人员扑灭,未造成严重损失。甲的行为属于( )
选项
A、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未遂
B、放火罪的既遂
C、放火罪的未遂
D、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既遂
答案
B
解析
故意毁损财物罪是指故意毁损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恶劣的行为。本题中甲的行为未造成较大损失,但是已经实际危及到了公共安全,侵害的客体是社会的公共安全则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一章的犯罪,因此A选项错误。关于放火罪既遂标准,有多种学说,法硕考试的观点是“独立燃烧说”,即只要放火的行为将目的物点燃后,已经达到脱离引燃媒介物也能够独立燃烧的程度,即使没有造成损害后果,也视为放火罪既遂。甲放火行为已经实施完毕,且已经达到独立燃烧的程度,构成放火罪的既遂。B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重大责任事故罪是在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范,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后果的行为。本罪应当从两点把握:第一,重大责任事故罪是发生在生产作业领域内的特殊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第二,本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过失。甲并不是在生产作业中的人员,并且主观心态为故意,不能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D选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dG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某游戏厅早上8点刚开门,甲就进入游戏厅玩耍,发现6号游戏机上有一个手机(价值3000元),甲马上将其装进自己的口袋,然后逃离。事后查明,该手机是游戏厅老板打扫房间时顺手放在游戏机上的。甲被抓获后称其始终以为该手机是其他顾客遗忘的财物,据此,甲的行为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1条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试运用民法原理分析该条法律规定(包括该条文所规定制度的概念、构成要件、法律效力和制度价值)。
下列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中,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的是()。
甲、乙、丙三人系某厂工人,由于赌博被厂长开除。三人遂预谋确定某日杀害共同仇人厂长。甲提供菜刀、砍刀各一把,届时甲因腹痛未去,由乙、丙用甲提供的凶器将厂长杀死。在此案中,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某私营企业会计刘某涂改账目,将公司巨额资金据为己有。刘某的行为构成()。
甲、乙二人在某饭店,用事先准备好的玻璃碴将嘴划破,然后将玻璃碴放人饭中,威胁该店赔偿,否则将扰乱饭店的经营,饭店为了平息事端给两人1000元。两天后,二人又到另外一家饭店再次以同样方式勒索饭店3000元,被服务员识破并当场抓获。甲、乙二人的行为构成(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合为一个新法人,原法人人格全部消灭的行为称为()。
犯罪的()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下列选项中,属于非法人组织的是()。
下列情形中,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有()。
随机试题
______makesthedeclarationthat"IknowthatThisWorldisaWorldofIMAGINATION&Vision,"andthat"TheNatureofmyworki
分离亚细胞成分或大分子蛋白质最常用的方法为
应用胰岛素控制血糖的糖尿病患者,一般就餐时间是在注射胰岛素后
白喉咳嗽的特点是
对于胃黏膜之肠化和不典型增生,下列哪项是错误的
治疗内伤发热气郁发热证的代表方是()治疗内伤发热血瘀发热证的代表方是()
工作分析的正确实施步骤是()。①收集与工作相关的背景信息②确定工作分析信息的用途③同承担工作的人共同审查所收集到的工作信息④选择有代表性的工作进行分析⑤编写工作说明书和工作规范⑥收集工作分析的信息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4年11月2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价款为2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4万元,当日,商品运抵乙公司,乙公司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有瑕疵,经与甲公司协商,甲公司同意在
如图,口ABCD中,AB=10,AD=m,∠D=60°,以AB为直径作⊙O。求圆心D到CD的距离(用含m的代数式表示)。
按照行政层级划分的事业单位中占事业单位总人数的比例最大的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