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当事人对于人民法院在第一审程序中作出的下列哪些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admin2010-10-09  30

问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当事人对于人民法院在第一审程序中作出的下列哪些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选项 A、不准许撤诉的裁定
B、不予受理的裁定
C、终结诉讼的裁定
D、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裁定

答案B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四)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九)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对前款第(一)、(二)、(三)项裁定,可以上诉。可见,本题中只有对不予受理的裁定可以上诉。所以,本题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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