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是( )。

admin2014-03-03  20

问题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是(    )。

选项 A、投标有效期内
B、停止出售招标文件之日起,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C、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
D、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

答案C

解析 《招标投标法》第23条规定,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ZDw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