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方某为送汤某生日礼物,特向余某定做一件玉器。订货单上,方某指示余某将玉器交给汤某,并将订货情况告知汤某。玉器制好后,余某委托朱某将玉器交给汤某,朱某不慎将玉器碰坏。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方某为送汤某生日礼物,特向余某定做一件玉器。订货单上,方某指示余某将玉器交给汤某,并将订货情况告知汤某。玉器制好后,余某委托朱某将玉器交给汤某,朱某不慎将玉器碰坏。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dmin
2019-05-09
32
问题
方某为送汤某生日礼物,特向余某定做一件玉器。订货单上,方某指示余某将玉器交给汤某,并将订货情况告知汤某。玉器制好后,余某委托朱某将玉器交给汤某,朱某不慎将玉器碰坏。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汤某有权要求余某承担违约责任
B、汤某有权要求朱某承担侵权责任
C、方某有权要求朱某承担侵权责任
D、方某有权要求余某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
D
解析
选项A错误,选项D正确。《合同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本题中,方某与余某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而汤某与余某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根据合同的相对性,方某有权要求余某承担违约责任,而汤某无权要求余某承担违约责任。选项BC错误。《合同法》第174条规定,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对于承揽合同而言,参照买卖合同关于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规定,定作标的物的所有权,在交付之前属于承揽人,尚未转移给定作人或者定作人指示的人。玉器还未交付给汤某,汤某对玉器不享有所有权。因此,朱某对汤某不构成侵权。同理,方某对该玉器也不享有所有权,无权要求朱某承担侵权责任。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X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教员甲在大学校园内练习驾驶技术,错把油门当刹车,导致驾驶的汽车突然冲出撞死一名大学生。甲的行为属于()
李某生前有吸毒的习惯,其邻居王某一直对此深恶痛绝。在李某死后,王某在社区内到处宣扬李某生前的吸毒习惯,导致社区居民对李某的妻子和母亲冷眼看待,造成了李某的妻子和母亲精神痛苦。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关于抵押权的特征,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甲向乙表示愿意将自己的电脑赠与乙,两人签订了赠与合同,后甲反悔。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张某深夜盗窃10辆电动车后,藏于面包车内,当其驾车逃离现场时,遇到巡警,巡警觉其可疑,便进入车辆检查。巡警发现10辆电动车后,张某觉得无从抵赖便交待了全部犯罪事实。张某的行为构成()
甲对乙使用暴力,欲将其打残。乙慌忙掏出手机准备报警,甲一把夺过手机装进口袋并将乙打成重伤。甲离开现场后,将手机丢到垃圾桶。甲的行为构成()
有人认为:“没有杀人的目的,就不构成故意杀人罪。”请运用相关刑法理论和规定进行辨析。
(2012年真题)简述犯罪中止的特征。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权利不能设定权利质权的是
(2010年真题)甲将一栋楼房出租给乙,租期3年。1年后,甲向丙借款100万元,期限为1年,以该楼房作为抵押物并办妥相关抵押登记手续。借款期限届满,甲无力偿还债务。丙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拍卖该栋楼房以实现抵押权,并主张优先购买权。乙得知后也主张优先购买权。经
随机试题
CT中被用于图像重建的部件是
A,Vatli反应B,水解后FeCl3的反应C,硫酸盐反应D,重氮化-偶合反应E,麦芽酚反应阿司匹林鉴别反应为
患儿女,生后4天,母乳喂养。出生第3天食奶量明显减少,第4天皮肤出现黄染而就诊。体检:体温36℃,脐部红肿伴有脓性分泌物,诊断为新生儿脐炎。局部皮肤常用的消毒药物是
()是指具有代为清偿票据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会计人员进行会计工作交接时,移交清册一般应填制一式三份。()
建国以来颁布的第一部教育法律是()
在社会规范学习过程中,个体不仅在行为上遵守社会规范,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意识到规范的必要性和规范对个人的价值。此时其社会规范学习处于()
The12,000membersoftheElectricityWorkers’Unionwentonstrikelastweekandsincethentherehasbeennoelectricity.Iti
TheBritishspendsuchmuchtimetalkingabouttheweather【76】______thatitishardlysurprisedtofindthatmanypeopletak
Anarrowingofyourinterestsisimpliedinalmostanytransitionfromastudyenvironmenttomanagerialorprofessionalwork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