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因果关系的判断,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有( )(2019/客/1/3仿)
关于因果关系的判断,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有( )(2019/客/1/3仿)
admin
2021-01-31
37
问题
关于因果关系的判断,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有( )(2019/客/1/3仿)
选项
A、甲持刀将乙砍成重伤,乙在被家人送往医院的途中,遇到丙驾驶车辆在道路上横冲直撞报复社会,乙被丙当场撞死。则甲的砍人行为与乙的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B、甲投毒杀乙,乙中毒后痛苦难堪、必死无疑,乙的另一个仇人丙看见后,心起歹意见状直接将乙捅死。则甲的投毒行为与乙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C、甲醉酒后超速开车,压飞一个井盖,井盖飞起砸死一人乙;经侦查实验表明即使不超速也会压飞井盖。则甲醉酒后超速行为与乙的死亡结果之间仍具有因果关系
D、医生甲故意谋害患者乙,将药剂剂量加大十倍为其注射,乙死亡。事后证明,乙具有特殊体质,即使按正规操作为其注射也会死亡。则甲行为与乙死亡结果之间无因果关系
答案
A,B,C,D
解析
A选项,在条件关系判断上,甲的砍人行为(A1)、丙的撞击行为(A2),均是乙死亡的条件。在相当性判断上,两个条件是独立关系;乙死于撞死,丙的撞击行为(A2)的作用大,与乙死亡结果具有因果关系。甲的砍人行为,与乙死亡结果之间,只有条件关系,没有因果关系。
B选项,本选项考查因果关系是客观的、不是假想的。由于客观上乙死于捅死(R),不是死于中毒(A)。乙的死亡结果(R),与甲的投毒行为(B)没有条件关系,更无因果关系。与丙的捅人行为(A)具有因果关系。
C选项,本选项考查条件关系的认定。如果不醉酒、超速(无A),则也会压飞井盖(仍有R);故而,醉酒、超速行为与压飞井盖、死亡结果无条件关系,更无因果关系。应将死亡结果归因于井盖放置不当等因素。
D选项,本选项考查特殊体质因素。假定甲注射正常剂量的药剂,诱发乙特殊体质而死亡,特殊体质不影响因果关系认定,甲的注射行为与乙的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与之类比:正常剂量的注射与死亡结果之间都有因果关系。过量注射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更有因果关系。简言之,是注射行为(A),而无需考虑注射是否过量,与死亡结果(R)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WV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刘某从事食品销售工作,为了谋取利益,销售一种名为“泡椒牛板筋”的食品.但该食品配料标签上没有载明存在牛筋,不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对刘某的行为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对逃税罪主观方面的认定,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孙某是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收受他人2万美元,承诺帮他人安排进公司工作,但至案发时并没有谋取利益。对孙某行为的认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关于贷款诈骗罪与高利转贷罪的区别,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甲的私营企业在2004年生产的产品全部内销.并缴纳了各种税收50万元。甲在年底向税务机关谎称其中部分产品出口.并出具了虚假的出口外销合同及相关证明,获得国家20万元的出口退税。对甲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下列选项中,不得适用缓刑的情形是:()
关于缓刑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
关于剥夺政治权利期限的说法,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甲为县烟草局局长,其妻乙为县税务局副局长。乙在家收受贿赂时,甲知情却不予制止。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关于私分国有资产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给定资料: 1.2013年7月1日起,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正式施行,其中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为加强操作性,人社部又针对劳务派遣法条进行细化并发布了征求意见稿。然而,现实中比比皆是的同工难同酬的现象让“同工同酬"这块改革的“
质控品在使用和保存中不当的是
治疗暴发性溃疡性结肠炎的首选药物是
A.甲胎蛋白阳性B.寒战、高热、肝区持续性疼痛C.肝穿刺常见棕褐色脓液D.寒战、高热、黄疸E.膈下脓肿原发性肝癌
环境管理体系的核心要素不包括()。
省级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及计划单列的企业集团的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月报表、年报表应按时报送()。
公司改组或合并的主要目的包括()。
下列关于公债规模衡量指标的说法,正确的有()。
在古代印度,哪个种姓被称为“一生族”?()
AdultEducationVoluntarylearninginorganizedcoursesbymaturemenandwomeniscalledadulteducation.Sucheducatio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