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六法体系”的层次。

admin2013-05-12  33

问题 简述“六法体系”的层次。

选项

答案(1)基本法典。构成六法体系的核心的是宪法、民法、刑法和程序法等基本法典(行政法除外)。 (2)关系法规。围绕基本法典而制定的低位阶法规,如条例、命令、细则、办法等。这些关系法规,作为一种补充,与各自的基本法典一起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法律部门。 (3)判例、解释例。最高法院依照法定程序作做的判例和司法院大法官会议作出的解释和决议。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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