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春节前夕,A县公安局在治安检查中发现B公司在没有申领《卫生许可证》的情况下假冒C公司的商标生产香肠,A县公安局随即对没有销售的香肠进行了扣押。15日后,公安局将香肠移交给A县质监局,经质监局检验,该香肠质量不合格,大肠杆菌严重超标。A县质监局对于

admin2013-03-26  22

问题 2009年春节前夕,A县公安局在治安检查中发现B公司在没有申领《卫生许可证》的情况下假冒C公司的商标生产香肠,A县公安局随即对没有销售的香肠进行了扣押。15日后,公安局将香肠移交给A县质监局,经质监局检验,该香肠质量不合格,大肠杆菌严重超标。A县质监局对于如何处理B公司形成了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该案当移送A县卫生局,另一意见认为,应当由该局自己处理。另外质监局查处过程中,C公司又以B公司假冒商标为由向A县工商局举报,要求对B公司的假冒商标行为进行查处。
对B公司行为性质的认定和处理,能够适用的法律有(    )。

选项 A、《食品卫生法》
B、《产品质量法》
C、《商标法》
D、《专利法》

答案A,B,C

解析 B公司销售大肠杆菌严重超标香肠的行为,属于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卫生法》的规定。《产品质量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本法。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香肠显然属于《产品质量法》上的“产品”,因此,B公司的上述行为同样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的规定。B公司假冒商标的行为也侵害了C公司的商标专用权,违反了《商标法》的规定。此外,从题中的表述看不出B公司存在违反《专利法》的行为。故选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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