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种情形是“不真正不作为犯”?

admin2009-03-10  22

问题 下列哪种情形是“不真正不作为犯”?

选项 A、甲在医院生下女婴H后,将H留在医院自己却离去,从此就不再照看H。法院认定甲构成《刑法》第261条之遗弃罪
B、甲乙离婚后法院将1岁婴儿H判归乙抚养,甲将H送到乙的住处,乙带了H几天不耐烦了,某日将门窗紧锁离去,H在乙住处因为无人照料而死亡。法院认定乙构成《刑法》第232条之故意杀人罪
C、甲乙离婚后法院将1岁婴儿H判归乙抚养,甲将H送到乙的住处,乙带了H几天不耐烦了,某日用枕头捂住H的口鼻致H窒息而死。法院认定乙构成《刑法》第232条之故意杀人罪
D、丙是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某日丢失了枪支,因害怕处分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法院认定丙构成丢失枪支不报罪

答案B

解析 A中的甲以不作为行为构成了法定的不作为之罪(不作为犯),是真正的不作为犯,也叫纯正的不作为犯。同理D也是真正的不作为犯。C中乙的行为,以作为行为构成法定的作为之罪(作为犯),是“真正的作为犯”,也称“纯正的作为犯”。B中乙的行为,以不作为方式构成了法定的作为之罪. (作为犯),是“不真正的不作为犯”,或称“不纯正的不作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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