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说法与我国规定相符的是:

admin2009-01-19  29

问题 下列说法与我国规定相符的是:

选项 A、在我国法院作为被告的A具有甲、乙两国国籍,其在甲国有住所,因此我国应以甲国法为其本国法
B、在我国法院作为原告的B有几个住所的,其中以Z处的住所为其经常居住的住所,但Y处的住所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密切的联系,我国在审理中可以以Z处或Y处的任一住所为B之住所
C、定居在丙国的我国公民C的民事行为能力,应适用其定居国丙国法律
D、作为我国法院审理的一桩继承案件的被继承人的无国籍人D,其定居国为丁国,遗嘱是在我国所立,对于D的遗嘱行为能力应依其行为地国家的法律即订立遗嘱国家的法律,也就是我国法

答案1

解析 《民通意见》第182条规定,有双重或者多重国籍的外国人,以其住所或者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据此,选项A是正确的。《民通意见》第183条规定,当事人的住所不明或者不能确定的,以其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为住所。据此,选项B中的当事人B的住所应认定为Y处的住所,而z处的所谓“经常居住的住所”只是一种迷惑性的说法,并不同于住所不明或者不能确定的情况中的经常居住地。选项B是错误的。《民通意见》第179条规定,定居国外的我国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如其行为是在我国境内所为,适用我国法律;在定居国所为,可以适用其定居国法律。根据此规定,定居丙国的我国公民C的民事行为能力,只有在其行为是在定居国丙国所为时,才可以适用丙国法律;在我国所为的行为,应当适用我国法律;此外,对于C在非我国境内亦非丙国境内所为的行为的民事行为能力,我国没有相关规定。选项C错误。《民通意见》第181条规定,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适用其定居国法律;如未定居的,适用其住所地国法律。据此,无国籍人D的遗嘱行为能力应适用其定居国丁国的法律,选项D所言应依其订立遗嘱的国家的法律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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