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乙、丙、丁按份共有一幢四层住宅楼。对于共有物分割的表述正确的是( )。
甲、乙、丙、丁按份共有一幢四层住宅楼。对于共有物分割的表述正确的是( )。
admin
2019-01-17
24
问题
甲、乙、丙、丁按份共有一幢四层住宅楼。对于共有物分割的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四人没有约定的,则甲无权请求分割该四层住宅楼
B、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四人没有约定的,乙只有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时才有权请求分割该四层住宅楼
C、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不管四人是否有约定,只要出现重大理由,四人都有权请求分割
D、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即便约定,丙也可以随时请求分割
答案
C
解析
《物权法》第99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据此,只能选C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Hz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甲将电脑寄存于朋友乙处,希望乙能够寻找一个好的时机将该电脑出卖。该合同的性质属于
甲市公民赵某,将其户口从甲市迁出,想落在乙市。在乙市正式落户前,赵某前往苏州打工。赵某在苏州打工10个月,因出现事故受伤,被送往上海某医院治疗达1年零8个月。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赵某住所地应为
下列选项中,属于事实行为的是
依据《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可以授予专利权的是
甲、乙为战友。一日.,甲交给乙一个提包,要乙为其保管。乙再三追问才得知是甲贩毒所购买的海洛因。乙不敢收下,但经不住甲的再三请求,只得同意。乙的行为构成
有人认为:“无行为则无责任,无损害则无赔偿。”试用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理论对该说法加以辨析。
简述共同危险行为的构成要件。
(2005年辨析58)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这样的说法:“一人做事一人当。”请用民法中侵权行为法原理对此加以分析。
(2012年单选9)警察甲因公民吴某举报自己受贿而怀恨在心,遂用他人手机向某军官发了一条短信,捏造吴某与其妻子同居。该军官信任自己的妻子,未予理睬。甲的行为()。
各方当事人都享有撤销权的情形有()。
随机试题
课堂教学中,教师特备注意最学生进行学习目的的教育,培养学生兴趣,激发学习动机,这是教师运用()的规律来组织教学。
Forthispart,youaresupposedtowritealetterinEnglishin100-120wordsbasedonthefollowingsituation.Remembertowrit
下列哪一项不是产后病的病机特点
药物半衰期(t1/2)是指以下哪一条
往来款项的清查,发生的坏账损失()。
在我国现行的下列税种中,属于中央地方共享税的有( )。
在教育活动中充分利用儿童对游戏的本能偏爱,满足儿童爱玩、好玩的天性,以游戏的形式和方式开展相应的教育活动,这就是()。
[*]
设有如下函数定义:intg(intk){if(k<1)return0;elseif(k==1)return1;elsereturng(k一1)+1;}若执行调用语句m=g(3);,则函数g总共被调用的次数是()。
说明:假设你是LeekAir-conditioning公司售后服务部的JohnGreen,写一封道歉信。时间:3月17日。内容:昨天收到客户的来信,信中称新买的空调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装好。向客户道歉,因为自己看错了时间而导致该错误的发生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