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宪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卷一/2012年第60题)

admin2017-06-05  17

问题 根据《宪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卷一/2012年第60题)

选项 A、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B、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包括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C、国家可以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无偿征收或征用
D、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答案A,B,D

解析 我国《宪法》第12条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因此对公有财产实行严格的保护,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故A项是正确的。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就包括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它们都属于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考生即使不太清楚这一知识点,从第12条规定中“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也可以推断出。故B选项正确。
    《宪法》第13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这一条是在2004年宪法修改时,变动较大的一条,特别是第3款的征收、征用和补偿条款,意义及其重大。故C选项的“无偿”不符合宪法规定,是错误的。
    《宪法》第10条第4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有关于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是1988年宪法修正案中增加的。故选项D是正确的。
    本题解题的关键在于对宪法中有关财产的规定以及历次宪法修正案中有关财产的内容要有一个准确的把握。在这里提醒考生两点的是,第一,关于财产的神圣不可侵犯,“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资本主义国家早期的提法,现代宪法产生以后,放弃了这一说法,规定私有财产应该承担一定的社会义务。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是公有制,因此规定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要注意二者的区别。第二,宪法修正案历年都有考查,考生在复习时要对现行宪法的四次修正案做到准确全面的掌握,对其涉及的不同领域的规定做一个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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