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城市准备建设一个飞机场,各有关部门组织成立建设项目法人,在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等经市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家发改委、国务院审批申请国家重大建设工程立项。审批过程中,项目法人以公开招标方式与四家具有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签订《建筑

admin2012-09-01  30

问题 某城市准备建设一个飞机场,各有关部门组织成立建设项目法人,在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等经市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家发改委、国务院审批申请国家重大建设工程立项。审批过程中,项目法人以公开招标方式与四家具有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签订《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约定:
    ①四家施工业共同为飞机场主体工程承包人,承包形式为一次包干,估算工程总造价25亿元;
    ②考虑到承包人规避市场风险和解决工程施工资源匹配的需要,发包人授权4个承包人之间可以进行分包。
    合同签订以后,国家发改委公布该工程为国家重大建设工程项目,批准的投资计划中主体工程部分仅为21亿元。该计划下达后,项目法人要求承包人修改合同,降低包干造价,承包人不同意,项目法人诉讼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

合同条款中规定“项目法人授权4个承包人之间可以在承包范围内进行分包”是否合理?

选项

答案《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和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工程全部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同时《招标投标法》也明令禁止中标人将主体及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该合同中仅规定“发包人授权各承包人之间可以在承包范围内进行分包”,没有明确规定相应的符合法律要求的限制条件,存在许多可能引起纠纷的条款内容,属于条款内容不清楚、不完整、不严密,结果会导致承包人之间的违法操作,也会给发包人带来法律风险。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考生掌握合同管理的基础知识,比如:①合同签订的程序;②合同成立必须具备的基础条件;③合同关键条款的严密性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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