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向乙行贿五万元,乙收下后顺手藏于自家沙发垫下,匆忙外出办事。当晚,丙潜入乙家盗走该五万元。事后查明,该现金全部为假币。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甲向乙行贿五万元,乙收下后顺手藏于自家沙发垫下,匆忙外出办事。当晚,丙潜入乙家盗走该五万元。事后查明,该现金全部为假币。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dmin
2010-06-20
24
问题
甲向乙行贿五万元,乙收下后顺手藏于自家沙发垫下,匆忙外出办事。当晚,丙潜入乙家盗走该五万元。事后查明,该现金全部为假币。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甲用假币行贿,其行为成立行贿罪未遂,是实行终了的未遂
B、丙的行为没有侵犯任何人的合法财产,不构成盗窃罪
C、乙虽然收受假币,但其行为仍构成受贿罪
D、丙的行为侵犯了乙的占有权,构成盗窃罪
答案
C,D
解析
本题中行贿人使用假币进行“行贿”,当受贿人在对假币不知情的时候进行收受,并不影响受贿罪的成立,但对其应当以受贿罪的犯罪未遂论处,因为假币虽属于“物”的范畴,但却没有使用价值,受贿人基于认识错误而收受,属于对象不能犯的未遂。本案中乙并不知所收钱款为假币,故其行为仍构成受贿罪。C项正确。不过,对于行贿人而言,使用假币行贿却未必成立行贿罪未遂。若行贿人明知所用钱款为假币,则其主观上并无行贿的故意。因为假币并不具有使用价值,行贿人实际上是在利用欺骗的手段来谋取不正当利益,对于这种情形应对行贿人以使用假币罪定罪处罚。故A项错误。就盗窃罪而言,真币与假币都应当评价为财物,因为假币也需要通过法定程序收缴,故他人对假币的占有也是刑法法益。这并不意味着他人占有假币具有合法性,只是意味着第三者不能非法取得他人占有的假币。本案中丙窃取假币的行为侵犯了乙的占有权,应当认定为盗窃罪。故B项错误,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Gi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不承担刑事责任的有:
在本案中,有关诉讼时效的问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在本案中,由于丙公司持保函提货,致使甲公司未能收到乙公司的全部货款。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应以谁为被告:
检察官应当履行的义务,也是国家对检察官的最起码的和最高的要求的是__________。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选项哪一个是国务院依法可以行使的职权?
某私营企业从社会招收10名工人,同时招收了3名15周岁的工人,4名妇女因性别原因而未被录用,另有一名正在休产假的妇女也被辞退。新招收的工人要求组织工会,经理以私营企业不应有工会为由未允。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上述做法哪些是错误的?()
我国山东渤海公司与东洋株式会社在万国博览会上签订了一份由日方向中方提供B×2-Q船用设备的买卖合同。其中价格条款为USD832000/DES。运输途中由于不可抗力导致船舶起火,虽经及时抢救,仍有部分设备烧坏。之后双方就设备损失赔偿发生争议并申请仲裁。你认为
某市检察院发现某县法院作出的确有错误的判决依法提出抗诉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种?()
下列有关公海上的管辖权,哪个选项正确?
随机试题
驾驶人持超过有效期的驾驶证可以在1年内驾驶机动车。
近代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决定了()
A.中心静脉压低,血压低B.中心静脉压低,血压正常C.中心静脉压高,血压低D.中心静脉压高,血压正常E.中心静脉压正常,血压低血容量不足的是
妊娠20周以后胎儿在子宫内死亡:月经规律,妊娠超过42周分娩者:
人类出现去大脑僵直,提示
A.糖衣片B.植入片C.薄膜衣片D.
控制粉尘爆炸可以有很多办法。从抑制粉尘爆炸发生的角度看,可以采取的技术措施有()
Completethenotesbelow.WriteONEWORDONLYforeachanswer.EffectsofurbanenvironmentsonanimalsIntroductionRecenturba
Twohundred(steal)______carswerereturnedtotheirowners.
Istronglybelievethatitisratherimportanttobeagoodlistener.AndalthoughIhavebecomeabetterlistenerthanIwast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