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市甲会计师事务所(简称“甲所”)是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2013年初,合伙人王某为了招揽业务向介绍案源者支付高额介绍费;A市财政局接到举报后对甲所予以警告,并责令其停业整顿。甲所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被告撤销了对甲所的处罚,甲所遂向人民法院

admin2018-06-22  27

问题 A市甲会计师事务所(简称“甲所”)是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2013年初,合伙人王某为了招揽业务向介绍案源者支付高额介绍费;A市财政局接到举报后对甲所予以警告,并责令其停业整顿。甲所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被告撤销了对甲所的处罚,甲所遂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审查后裁定不准撤诉,继续审理此案,但原、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均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2013年底,乙公司以王某为其审计财务状况期间,收受对方当事人财物,与对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乙公司利益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所赔偿其损失120万元;丙公司以王某欠付其个人借款50万元为由,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王某在甲所的部分财产份额以清偿债务。
    2014年初,甲所召开合伙人会议以王某给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为由,决定将王某除名,王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有关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王某的部分财产份额,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甲所全体合伙人
B、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人民法院应当征得甲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C、在同等条件下,甲所的其他合伙人有权主张优先购买王某的财产份额
D、甲所的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可以办理削减王某财产份额的结算
E、拟由合伙人以外的人受让王某被强制执行的财产份额的,应当取得甲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答案A,C,D,E

解析 (1)选项ABCD: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普通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转让给他人的,依法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
(2)选项E: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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