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根据我国《教育法》的规定,受教育者应当享有的权利不包括( )(常考)

admin2019-09-10  21

问题 (2017·广东)根据我国《教育法》的规定,受教育者应当享有的权利不包括(    )(常考)

选项 A、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
B、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
C、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D、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答案D

解析 根据我国《教育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1)参加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优学金、助学金;(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利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D项属于受教育者应当履行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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