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有如下规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设备(槽罐、塔、釜、槽车、地下贮池、炉膛、沟道、烟道、排风道等)内作业,必须办理“设备内作业许可证”。该设备必须与其他设备隔绝(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不允许采用其他方法代替),并清洗、置换。

admin2009-05-24  24

问题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有如下规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设备(槽罐、塔、釜、槽车、地下贮池、炉膛、沟道、烟道、排风道等)内作业,必须办理“设备内作业许可证”。该设备必须与其他设备隔绝(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不允许采用其他方法代替),并清洗、置换。
   第二百六十七条  进入设备内作业前30分钟内,要取样分析有毒、有害物质浓度、氧含量,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作业。在作业过程中至少每隔2小时分析一次,如发现超标,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出人员。
   第二百六十八条  进入有腐蚀性、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物料的设备内作业时,必须穿戴适用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防毒器具。
   第二百六十九条  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可能危害检修作业人员时,必须立即撤出设备。若要继续再进入设备内作业时,必须重新办理进入设备内作业手续。
   第二百七十条  设备内作业必须设作业监护人,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作业人员保持有效的联络。
   第二百七十一条  设备内作业应根据设备具体情况搭设安全梯及架台,并配备救护绳索,确保应急撤离需要。
   第二百七十二条  设备内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电源必须是安全电压,灯具必须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第二百七十三条  在设备内动火作业,除执行本制度第七章中有关动火的规定外,动焊人员离开时,不得将焊(割)炬留在设备内。
   第二百七十五条  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监护人与使用部门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无误,并由检修负责人与使用部门负责人在进入设备内作业证上签字后,检修人员方可封闭设备孔。
   1.进入设备内作业的危险因素是什么?
   2.进入设备内工作应做好哪些安全防护?
   3.进入设备内动火工作应注意什么?
   4.对于未知的危险因素,可以采用什么方法进行分析、辨别?

选项

答案1.凡进入生产区域的罐、塔、釜、槽、球、炉膛、锅筒、管道、容器等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场所内进行的作业称为设备内作业。进入设备内作业的危险因素有:①中毒窒息;②火灾;③爆炸;④触电;⑤机械伤害;⑥坠落。 2.设备内作业应做好的安全防护措施有: (1)设备内作业必须办理“设备内安全作业许可证”,并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2)进入设备内作业前,必须将该设备与其他设备进行安全隔离(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线,不允许采用其他方法代替),并清洗、置换干净。 (3)在进入设备前30分钟必须取样分析,严格控制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浓度及氧含量在安全指标范围内,分析合格后才允许进入设备内作业。如在设备内作业时间长,至少每隔2小时各分析一次,如发现超标,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出人员。 (4)采取适当的通风措施,确保设备内空气良好流通。 (5)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内照明电压应不大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应小于等于12V,灯具及电动工具必须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6)进入有腐蚀、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物料的设备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佩戴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器具。 (7)在设备内动火,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证和履行规定的手续。 (8)设备内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并与设备内作业人员保持有效的联系。 (9)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有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必须立即撤出人员;若需继续作业,必须重新办理进入设备内作业审批手续。 (10)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监护人与使用部门负责人共同检查设备内部,确认设备内无人员和工具、杂物后,方可封闭设备孔。 3.进入设备内动火,必须对设备内有害气体进行监测,以及氧含量的监测。为保证设备内动火作业安全,应对检修范围内的所有设备和管线中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进行置换。 乙对于未知的危险因素辨识,可以采用系统安全分析方法,如故障树分析方法、事件树分析方法等。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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