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四兄弟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已故,甲育有一子一女,甲于2017年病故;乙和丙未婚未育;丁已婚未育。丙于2020年12月突发意外去世,未订立遗嘱。根据《民法典》,丙的法定继承人有( )。

admin2023-02-08  23

问题 甲、乙、丙、丁四兄弟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已故,甲育有一子一女,甲于2017年病故;乙和丙未婚未育;丁已婚未育。丙于2020年12月突发意外去世,未订立遗嘱。根据《民法典》,丙的法定继承人有(          )。

选项 A、甲的儿子
B、甲的女儿
C、乙
D、丁
E、丁的妻子

答案A,B,C,D

解析 (考点:遗产继承)本题考查遗产继承。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题中,丙生前未订立遗嘱,按法定继承分割遗产。丙(未婚未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均已故,遗产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其中丙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也已经去世。故丙的法定继承人为丙的兄弟姐妹:甲、乙、丁。代位继承中的第二种情况,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甲先于丙死亡,故甲的子女可以进行代位继承。故本题答案为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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