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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向公司出资或购买公司股份后,原则上只能转让,不得要求公司收购。但为了使股东可以更加便利地退出公司,法律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赋予股东请求公司收购股份(权)。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
股东向公司出资或购买公司股份后,原则上只能转让,不得要求公司收购。但为了使股东可以更加便利地退出公司,法律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赋予股东请求公司收购股份(权)。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
admin
201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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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东向公司出资或购买公司股份后,原则上只能转让,不得要求公司收购。但为了使股东可以更加便利地退出公司,法律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赋予股东请求公司收购股份(权)。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
选项
A、股东对公司投资房地产项目持有异议
B、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决议投反对票
C、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股本总额的1/3
D、有限责任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且公司连续盈利并有盈余的,对该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
答案
B,D
解析
股权回购本题题干并没有区分是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所以两种公司类型均需要考虑到。有限公司股权回购,规定于《公司法》第7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上述第74条第1项,本题D选项正确。股份公司的股份回购,规定于《公司法》第142条第1款:“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综合上述两个法条,只有“公司合并、分立”情形下,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异议股东可以请求公司回购。故B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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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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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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