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甲向某市政府申请公开该市财政预算报告的详细内容,但市政府仅公开了预算报告的简明目录,甲认为该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甲向某市政府申请公开该市财政预算报告的详细内容,但市政府仅公开了预算报告的简明目录,甲认为该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dmin
2016-12-22
16
问题
甲向某市政府申请公开该市财政预算报告的详细内容,但市政府仅公开了预算报告的简明目录,甲认为该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选项
A、本案不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
B、本案的举证责任原则上应该由市政府承担
C、甲可以委托1~2名诉讼代理人代为参加诉讼
D、本案如果事实清楚、当事人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行政诉讼的简易程序
E、如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该案件,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答案
B,C,D,E
解析
选项A: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942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题库税务师职业资格分类
0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税务师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天一公司(小规模纳税企业)以一台甲设备换人一批乙材料。甲设备的账面原价为1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率为5%,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已使用2年6个月并已提取减值准备5万元。交换时,天一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补价10万元和相关税费3万元,乙材料的
下列关于固定资产处置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下列关于企业筹资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
有关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甲公司2012年11月10日与A公司签订一项生产线维修合同。合同规定,该维修总价款为93.6万元(含增值税额,增值税率17%),合同期为6个月。合同签订日预收价款50万元,至12月31日,已实际发生维修费用35万元,预计还将发生维修费用15万元。甲公司按实
导致固定资产购置或建造过程的中断连续超过3个月时,可以继续资本化的情况是()。
某企业月末计算出的材料成本差异率为-4%,本月材料领用情况为:生产车间100000元,车间管理部门20000元,企业管理部门30000元。有关结转发出材料负担材料成本差异的会计分录为()。
2016年1月1日,五岳公司支付价款200万元(含交易费用4万元)从上海证券交易所购入泰山公司当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债券票面价值总额250万元,该债券票面年利率为4.72%,利息于每年12月31日支付。五岳公司将该债券投资作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核算。
2015年1月1日,甲公司签订了一项总金额为280万元的固定造价合同,预计总成本为240万元,完工进度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工程于2015年2月1日开工,预计于2017年6月1日完工。2015年实际发生成本120万元,预计还
甲公司2010年初的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250万元,2010年亏损70万元,2011年亏损30万元,2012年到2013年的税前利润每年均为0,2014年公司实现税前利润300万元。公司章程规定,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提取比例均为10%。公司董事会提出
随机试题
鸡蛋是一种营养素种类比较齐全的食物,但缺乏________。
在口腔健康调查中,冠龋的诊断标准为
某会计师事务所甲注册会计师2007~2008年度一直为乙公司做审计业务,并负责在审计报告上签字。甲注册会计师的下列行为中,可能损害其独立性的有()。
下列关于LOF(上市开放式基金)的说法,正确的有()。
会计政策变更一般采用追溯调整法,追溯调整法的核心问题就是计算累积影响数,并调整列报前期最早期初留存收益。()
一般的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都可制发公告。()
求
SquishyCellphonesAddaBuzztoCallsVibratingrubbercouldbethenextbigthinginmobilecommunications.Theyallowpeo
Shingles,alsoherpeszoster,isadiseasecausedbyaviruswithabandofpainfulspotsontheskinespeciallyaroundthewais
Ifyou’velivedforlonginNewYorkCity,chancesareyou’velivedinseveraldifferentplaces.Onthemapofwherewelivenow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