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审民事判决书应当写明哪些内容?

admin2012-05-10  4

问题 第一审民事判决书应当写明哪些内容?

选项

答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38条的规定,第一审民事判决书应当写明;(1)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2)判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依据;(3)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4)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判决书应当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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