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罪十条”首次规定于(  )。

admin2005-02-02  32

问题 “重罪十条”首次规定于(  )。

选项 A、《晋律》
B、《魏律》
C、《唐律》
D、《北齐律》

答案D

解析 “重罪十条”首次规定于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北齐律》,是当时最重要的罪名。所谓“重罪十条”是指危害地主阶级根本利益的十种重大犯罪的总称,把它作为严厉打击的对象。“重罪十条”具体是指:反逆、大逆、叛、降、恶逆、不道、不敬、不孝、不义、内乱十种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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