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7日,杨某向乙银行申请贷款被拒时发现,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中反映自己于2008年8月20日向甲银行贷款20000元未还的不良记录。实际杨某并未向甲银行贷过款,多次找甲银行协商要求删除不实信用记录。下列哪一种说法正确?( )

admin2020-02-28  31

问题 2014年6月7日,杨某向乙银行申请贷款被拒时发现,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中反映自己于2008年8月20日向甲银行贷款20000元未还的不良记录。实际杨某并未向甲银行贷过款,多次找甲银行协商要求删除不实信用记录。下列哪一种说法正确?(    )

选项 A、银行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报送相关信息是根据程序要求的,出现错误按程序修正即可,不构成侵害个人权利
B、错误报送个人征信信息会给当事人在银行融资带来极大影响,甲银行构成侵害个人名誉权
C、错误报送个人征信信息会给当事人在银行融资带来极大影响,甲银行构成侵害个人姓名权
D、中国人民银行登记了错误的个人征信信息,杨某可以要求人民银行赔礼道歉

答案B

解析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或者查询信息的机构未按照规定处理异议或者对确有错误、遗漏的信息不予更正,给信息主体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A项错误。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获得的社会评价、人格尊严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本案中,杨某并未向甲银行贷过款,甲银行错误报送个人征信信息,给杨某在银行融资带来极大影响,侵犯了杨某的名誉权。B项正确。姓名权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并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甲银行不构成侵害个人姓名权。C项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十一)赔礼道歉”。但本案中,错误报送个人征信信息的是甲银行,因此杨某可以要求甲银行(而非人民银行)赔礼道歉。D项错误。故本题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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