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国有企业投资设立的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其破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2009-03-15  39

问题 两个国有企业投资设立的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其破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该公司只要是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即符合宣告破产的标准
B、如果该公司是公用企业,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资助帮助其清偿债务的,不应宣告其破产
C、如果有企业为该公司担保,公司自债权人申请其破产之日起1年内清偿债务的,不应宣告其破产
D、该公司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宣告其破产的,应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答案2

解析 《企业破产法》第2条规定:“奉法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根据该条规定,国有企业宣告破产的,适用《企业破产法》,本题中公司系两个国有企业投资设立,因此公司是国有企业,所有应适用《企业破产法》。
  《企业破产法》第3条第1款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产。”根据该款规定,国有企业宣告.破产的标准是“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所以A选项不正确。
  提示:在我国企业宣告破产的标准有三个:(1)国有企业适用《企业破产法》,破产标准是“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2)修订前的《公司法》第 189条规定的公司破产标准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都是国有企业或者国有投资主体的适用《企业破产法》),《公司法》修订后将该规定删去,应当是留待破产法修订时由破产法作统一规定。另外根据《商业银行法》、《保险法》的规定,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的破产标准也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3)集体企业、联营企业(联营各方都是国有企业的除外),外商投资企业等适用《民事诉讼法》,破产标准是“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企业破产法》第3条第2款规定:“企业由债权人申请破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宣告破产:(一)公用企业和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企业,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资助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帮助清偿债务的;(二)取得担保,自破产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清偿债务的。”根据该款规定可知,D选项正确,C选项中的期限应该是6个月,不是1年,所以C选项不正确。是否宣告国有企业破产,决定权在人民法院,上级主管机关无权决定,所以D选项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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