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卷一第63题)关于针对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dmin2018-06-28  27

问题 (2016年卷一第63题)关于针对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电子申请的申请人仍可以采用纸件形式提交答复意见
B、申请人因正当理由难以在指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期限届满前提出不超过2个月的延期请求
C、直接提交给审查员的答复文件不视为正式答复,不具备法律效力
D、申请人有两个以上且委托了专利代理机构的,提交答复意见时可以仅由代表人签字

答案B,C

解析 A.《专利审查指南2010》5-11-5.5“需要提交纸件原件的文件”中规定:“申请人提出电子申请并被受理得,办理专利申请的各种手续应当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对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本指南中规定的必须以原件形式提交的文件,例如,费用减缓证明、专利代理委托书、著录项目变更证明和复审及无效程序中的证据等,应当在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本指南中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纸件原件。其中,申请专利时提交费用减缓证明的,申请人还应当同时提交费用减缓证明纸件原件的扫描文件。”故选项八不正确,不符合题意。
    B.《专利审查指南2010》5-7-4.1“延长期限请求”中规定:“当事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期限内进行或者完成某一行为或者程序时,可以请求延长期限。可以请求延长的期限仅限于指定期限。但在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不得延长。请求延长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提交延长期限请求书,说明理由,并缴纳延长期限请求货。延长期限请求费以月计算。”《专利审查指南2010》5-7-4.2“延长期限请求的批准”中规定:“延长期限请求由作出相应通知和决定的部门或者流程管理部门进行审批、延长的期限不足一个月的,以一个月计算。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对同一通知或者决定中指定的期限一般只允许延长一次。延长期限请求不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延长期限审批通知书,并说明不予延长期限的理由;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延长期限审批通知书,在计算机系统中更改该期限的届满目,继续监视该期限。”故选项B正确,符合题意。
    C.《专利审查指南2010》2-8-5.1.1“答复的方式”中规定:“申请人的答复应当提交给专利局受理部门。直接提交给审查员的答复文件或征询意见的信件不视为正式答复,不具备法律效力。”故选项C正确,符合题意。
    D.《专利审查指南2010》2-8-5.1.2“答复的签署”中规定:“申请人委托了专利代理机构的,其答复应当由其所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盖章,并由委托书中指定的专利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专利代理人变更之后,由变更后的专利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故选项D不正确,不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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