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下列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司法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 )。

admin2018-08-28  36

问题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下列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司法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原在香港实行的陪审制度不予保留
B、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司法机关包括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
C、终审法院的首席法官可以从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聘用
D、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终审权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

答案D

解析 终审法院行使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终审权,是特别行政区最高审级,即香港的诉讼案件以终审法院的判决和裁定为最终的判决和裁定。故D说法正确。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的法官,根据当地法官和法律界及其他方面知名人士组成的独立委员会推荐,由行政长官任命。但任命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的法官和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还必须由行政长官征得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同意,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故C说法错误。《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86条规定,原在香港实行的陪审制度的原则予以保留。故A说法错误。香港特别行政区各级法院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司法机关,行使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审判权。不包括检察机关,B项说法错误,故本题答案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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