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中国公民甲得知A国法院正在审理其配偶中国公民乙对其提起的离婚诉讼,便在自己住所地的中国法院对乙也提起离婚之诉。依我国司法实践及相关司法解释,法院对于甲的起诉应如何处理?
中国公民甲得知A国法院正在审理其配偶中国公民乙对其提起的离婚诉讼,便在自己住所地的中国法院对乙也提起离婚之诉。依我国司法实践及相关司法解释,法院对于甲的起诉应如何处理?
admin
2012-08-16
23
问题
中国公民甲得知A国法院正在审理其配偶中国公民乙对其提起的离婚诉讼,便在自己住所地的中国法院对乙也提起离婚之诉。依我国司法实践及相关司法解释,法院对于甲的起诉应如何处理?
选项
A、受理此案
B、以“一事不两诉”原则为依据不予受理
C、与A国法院协调管辖权的冲突
D、告知甲在A国法院应诉
答案
A
解析
我国针对离婚案件的管辖权实行“内外有别”的对策,即内国案“一事不两诉”,而涉外案件则可“一事两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23条第l款规定。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同时,对于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离婚案件,如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则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另根据《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5条规定,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外,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如外国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综上所述,本题答案选A。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ya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有关爱国统一战线的任务的组合,正确的选项是()。①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②为实现祖国统一大业服务③为维护世界和平服务④为实现共产主义的伟大理想服务
某公司生产儿童玩具,并依法注册了商标。为了使注册商标标记和玩具的外观设计协调一致,并增强美感和识别性,某公司在玩具商品、玩具包装、说明书上的注册商标周围欲标上注册标“e”和“@”关于使用注册标记的位置,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蒋某因轻伤害案件被提起公诉,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则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关于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国白鹭公司与乙国黑鹰公司签订了一项进口化工废料到甲国的合同。该化工废料是被《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列为附件中的危险废物,现位于乙国境内。甲乙两国都是公约的缔约国。根据相关的国际法规则,下列判断哪些是正确的?()
中国江苏某进出口公司甲与美国某公司乙订立了一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由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一批货物,价格条件为CIF。甲公司向保险公司丙投保了一切险。该批货物用集装箱运输,先用火车从徐州运至连云港,后装上某远洋公司丁的S轮。甲取得提单后连同保险单等全套单据到议付
我国规定了国家主席的替补制度,下列选项中哪个是对替补制度的正确表述?()
青年张某在马路上骑车,迎面飞驰过来一辆奔驰,结果张某被撞倒,奔驰畏罪开走。过路人李某见义勇为,将张某送到医院,还垫付了1300元的医药费。同时在场的还有马某,后者细心记下了奔驰的车牌号码,并为此事义愤填膺。关于此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1999年1月,迪梦房地产开发公司投标取得一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用途为房地产开发,已经支付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但是迪梦公司取得土地后,由于业务缩减,该公司希望转让该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我国现行的行政区域说法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明代对地方官员的考核称为“外察”,其举行方式为每()举行一次。
混凝土外加剂
杵状指(趾)常见于下列疾病,但应除外
母乳喂养,幼儿粪便中主要的细菌是()
增强型新股收购理财产品在新股发行的空当,产品可以投资()等固定收益类产品。
用“疯子、呆子、教授、轮胎、一筹莫展”等词编一个故事。
北外“香水女生”作为网络炒作现象的典型代表,会使缺乏媒介素养的青少年混淆“媒介人物”与客观真实,并有可能促使他们盲目模仿炒作行为以求“出名”,对青少年价值观的形成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在新媒体环境下,应采取学校提供条件、社会创造环境、家庭营造氛围的“三
课程评价分为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其分类依据是()。
已知方程组总有解,则λ应满足_________.
Today,thesemethodsareviewedaspracticesthatcancauseharmandareinthelast______onlytobeusedwhenothermeasure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