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0日,甲施工单位与乙建材商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将工程完工后剩余的石材以10万元的价格卖给建材商,合同履行地为施工单位所在地,5月28日乙建材商根据合同规定交付定金2万元。由甲施工单位将石材送到指定地点,5月30日乙建材商收到货物,因部分

admin2015-11-13  33

问题 2014年5月20日,甲施工单位与乙建材商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将工程完工后剩余的石材以10万元的价格卖给建材商,合同履行地为施工单位所在地,5月28日乙建材商根据合同规定交付定金2万元。由甲施工单位将石材送到指定地点,5月30日乙建材商收到货物,因部分货物不符合规定,所有没有按照约定在货到时付款。
请回答下列问题;
建材商没有货到付款是    (    )

选项 A、合理的
B、合理性待定
C、不合理的
D、合理性无法判定

答案A

解析 建材商没有货到付款是合理的。理由: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xTC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