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明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所得税税率为25%,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2014年年初该企业递延所得税资产年初数为0。该企业2014年度发生如下经济业务:①本年度内发出产品10000件,其中,对外销售9000件,其余为在建

admin2015-12-09  35

问题 华明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所得税税率为25%,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2014年年初该企业递延所得税资产年初数为0。该企业2014年度发生如下经济业务:①本年度内发出产品10000件,其中,对外销售9000件,其余为在建工程领用。该产品成本每件为12元,销售价格每件为20元。②本年度内计入投资收益的债券利息收入为40000元,其中,取得国债利息收入为3500元。③本年度内发生管理费用50000元,其中,折旧费用30000元,业务招待费20000元。假定按税法规定可在应纳税所得额前扣除的折旧费用为15000元,业务招待费5000元。④本年度内接受现金捐赠3000元。折旧差异属暂时性差异。因折旧差异使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3750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则该企业2014年利润表中“营业利润”“所得税费用”项目的金额分别为(  )元。

选项 A、62000
B、65000
C、22875
D、19125

答案A,D

解析 本题考核营业利润、所得税费用的计算。该企业2014年利润表中有关项目的金额:
    营业利润=9000×20-9000×12+40000-50000=62000(元)
    利润总额=62000+3000=65000(元)
    当期所得税=应交所得税=[65000-3500+(30000-15000)+(20000-5000)]×25%=22875(元)
    递延所得税=(0-3750)=-3750(元)
    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22875-3750=19125(元)。
    故本题答案选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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